山西省太原市陽曲縣人民檢察院 公開招聘檢察事務助理公告
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太原市陽曲縣人民檢察院委托,面向社會招聘6名勞務派遣制檢察事務助理,現將招聘內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聘用、德才兼備的原則實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積極向上。 3.熱愛法律工作,具有符合要求的工作崗位能力及良好的職業操守,具有一定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 具體條件 1.年齡在20周歲-28 周歲。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專業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被納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6.身上有紋身者; 7.其他不宜從事本工作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 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為2019年6月11日-2019年6年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六日正常報名); 報名地點:山西浦東紅杰集團旗下山西眾創源人才市場,山西綜改示范區龍盛街全季酒店一層東側。 乘車路線:839路、840路公交終點站(經濟開發區站)下車往東步行300米路北。 報名時需要攜帶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畢業證(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附復印件2張);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紅底彩色照片4張; 3.學信網打印二維碼學歷認證2份; 4.個人簡歷等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2份; 5.本次招考費為每人150元,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收; 復印件全部用A4紙復印,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以上情況如有變化,以現場通知為準。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 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報考者報名信息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報名現場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方可進行報名。 (三)理論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關注紅杰人力人才網。 2.筆試內容:包括法學理論基礎、公務員公共課目。 3.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時間 120 分鐘。 4.筆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 2 位。 5.筆試成績從高至低按1:2的入圍比例確定綜合面試人員。 6.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面試成績。 7.面試名單及地點等詳細信息請關注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m.a4b5c3.cn)進行查詢。 (四)綜合面試 1.面試工作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2.面試內容包括舉止儀表及專業知識、邏輯思維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3.面試方式分抽題回答、現場提問等。 4.按照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錄取6名。 (五)政審 綜合面試成績前 6名進入政審工作。重點考核其思想品質、違法違紀情況。如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按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 體檢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一安排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對象按通知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 公示 體檢、政審通過后,最終確定錄用的人員將在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m.a4b5c3.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八) 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由山西省太原市陽曲縣人民檢察院委托的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錄用人員中屬于應屆畢業生的,須取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證明后方可簽訂合同;屬在職人員的,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無勞動糾紛的相關材料證明材料。所有擬錄用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九)培訓 對擬聘用的人員進行政策法規、業務知識、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崗前培訓。 四、薪酬待遇 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間,僅發放基本工資1800元/月,不繳納五險。試用期過后,工資為2300元/月(含績效獎),繳納五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檢察院提供食宿(集體宿舍),費用自理。 五、工作地點 山西省太原市陽曲縣人民檢察院 六、注意事項 (一) 按招聘崗位數 1:1 的比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面試成績同分的,按筆試成績先后順序,高分者錄取。 (二) 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 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 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三)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有關招聘信息,可咨詢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招聘部。 咨詢電話:0351—5686108 15525487788(微信同步) 0351—8206717 15364615581 本公告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