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鼓勵和促進全民自主創業的若干意見
——太原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為深入貫徹岳陽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按照民本岳陽的執政和發展理念,充分激發民間各種生產要素活力,調動全民自主創業的積極性,形成內源性和外源性結合的快速持續經濟增長機制,現就鼓勵和促進全民自主創業,加快富民強市,提出如下意見。 1.充分認識鼓勵和促進全民自主創業的重要意義
全民自主創業是社會成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拘形式和規模,自主進行投融資,或創辦企業,或注冊進行個體工商經營,尋找機會、創造價值、成就事業的實踐活動。創業是發展之本、富民之基、崛起之途。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激發全社會的創業熱情,不斷提高廣大群眾自主創業的積極性,才能為加快發展提供強大的內在動力,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為人民提供富裕充實的生活,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才能把更多的人才和資源引向創業致富、發展經濟的主戰場,逐步減緩、分流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膨脹的壓力,從根本上優化經濟環境;才能以創業帶動就業,實現創業與就業良性互動,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職業選擇方向,促進充分就業、自主擇業,形成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創業精神和創業文化,營造創業人員“社會上有地位、政治上有榮譽、經濟上有實惠”的創業氛圍,推動岳陽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
2.鼓勵和支持全民自主創業的總體要求
按照市場調控、政府引導、全民參與的要求,大力推進以“民營岳陽” 為主題的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程,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動員民力,激活資源,創業致富,惠及百姓,以創業推進發展、帶動就業、加快致富、促進和諧。通過全民自主創業,發展一大批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培養一批民營企業家,做大做強一批民營企業,擴大民營經濟總量和實力,使民營經濟成為區域經濟的主體。到2011年,全市民營經濟比重占整個經濟總量的60%以上。
3.培育創業主體
鼓勵支持所有社會成員利用國家和省、市制定的各種扶持政策進行自主創業。重點扶持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軍轉干部、退役士兵、大中專畢業生和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自主創業,給予3年的扶持期,在扶持期內可憑證享受工商登記、政府就業培訓和小額信貸支持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創辦、領辦經濟實體,并視具體情況一次性發給本人3~8年基本工資的辭職金。鼓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停薪留職參與創業,一次性停薪留職時間一般為3~5年,簽約期滿后要求回單位的,可參與競聘上崗,繼續創業的,可續約,也可按辭職辦理。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離崗創業,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距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公務員,經本人申請,任免機構批準,可提前退休創業。鼓勵民營企業二次創業,支持其通過兼并、收購、聯合等方式做大做強。結合招商引資,積極引進外部力量到岳陽創業,鼓勵外出人員返鄉創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市外境外投資辦廠,大力發展市外、境外勞務輸出。
4.放寬創業領域
實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行業和領域,民間資本都可以平等進入;凡是承諾對外資開放的領域,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加快進入;凡是國有、集體資本退出的領域,支持民間資本大膽進入。打破行業壟斷和行業壁壘,不限領域、規模和速度,鼓勵具有資質的民營企業通過競標等方式,參與水利、交通、能源、電力、電信、城建、環保等各項基礎產業和公用事業建設,參與教育、衛生、科技、文化、體育和社區服務等社會事業建設,形成各類創業主體平等競爭、共同發展的格局。做好產業規劃、協調、指導工作,結合現有開發區、工業園區、專業市場等,加快創業基地建設,進一步整合資源,擴大規模,提升水平,形成集聚效應,充分發揮創業基地的科技孵化作用、就業促進作用和創業示范作用。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5.提供創業政策
降低準入門檻。除特殊行業外,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都可憑本人身份證和經營場地證明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放開行業從業的前置許可,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前置審批外,其他方面設定的審批項目不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兼營法定前置審批項目的,可先核發經營其他項目的營業執照,在取得前置審批手續后,再辦理增加前置審批項目的變更登記。對需要審批、核準和備案的事項,政府部門必須公開相關的制度、條件和程序,并實行“工商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完成”的并聯審批制度。放寬注冊資本繳納限制,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一次性到位確有困難的,可以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但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最低資本限額3萬元。
搭建公平競爭平臺。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外來投資者和本土投資者實行同等待遇。民營企業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技術開發費、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以及社會公益性、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等稅收政策上享有國有企業同等待遇,平等享受國債項目立項、財源建設資金、出口退稅和政府組織的經貿活動等有關優惠政策。對民營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及對其收取的各項規費,與其他各類投資主體一視同仁。民營企業依法獲得的出讓土地使用權,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折價入股。
實行稅費優惠。給予所有創業者3年的創業扶持期,在扶持期內,市屬行政性收費先征后返,市屬服務性收費減半征收,稅收中地方所得部分按一定比例先征后返。新辦交通運輸、郵電通訊、公用事業、商業、物資、倉儲、居民服務、飲食、文教、衛生、咨詢、信息、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機關批準,給予1年或1年以上的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優惠。凡符合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政策的經濟實體,除國家限制行業外,按規定給予減稅、免稅優惠。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在按規定實行100%稅前扣除的基礎上,允許再按當年實際發生數的50%在稅前加計扣除。
6.優化創業服務
建立健全以信息、技術、市場、政策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創業支持服務體系。以政府網為基礎,聯合市內各主要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政策法規和技術進步、中介服務、項目推介等信息。發揮各級工商聯、個私協、商會和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內的交流合作,協調和保障行業利益。加快發展法律援助、技術支持、產權交易、職業介紹、信息服務、管理咨詢、人才培訓等各類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優質的創業服務。
開展創業培訓和指導。適應市場需求,合理確定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加政府對創業培訓的投入,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創業培訓、再就業培訓和農民工培訓,提高各類創業主體創業就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開展創業指導和跟蹤服務,組建創業指導專家服務小組,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指導制定創業計劃,提供政策咨詢,幫助創業者成功創業。
健全創業保障機制。完善投資權益保障制度,有效保護各類合法投資形成的有形無形資產。改善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環境,放寬城鎮戶籍管理制度,簡化農民跨地區就業的各種手續。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范企業用工和職業介紹行為,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切實解決創業者的后顧之憂。
7.加大創業信貸支持
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引導資金和貸款擔;,推行重點中小企業和重點自主創業人員貸款財政貼息制度。建立政銀企聯系機制,積極推介民營企業項目,搭建銀企溝通平臺,引導信貸資金投向。擴大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降低反擔保門檻,降低抵押資產的評估收費,延長抵押資產的評估時效。積極探索民間融資的有效途徑,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投資興業。扶持發展商業性、互助性擔保機構,鼓勵各種民間資金加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信用信息征集評價體系和信用檔案庫,提高企業守法信用透明度,引導企業誠信經營。
8.促進創業就業互動
把全民自主創業與擴大就業緊密結合,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推動創業。鼓勵創辦新企業、開發新崗位、促進再就業,實現就業倍增效應。鼓勵創辦和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著力開發社區服務、保潔、綠化、公共設施養護等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失地農民就業,最大限度地解決零就業家庭的就業問題。鼓勵興辦社區就業實體,凡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符合有關規定的社區就業實體,可向同級財政申請再就業經費補助。大力發展非全日制、非固定單位、臨時工、季節工、小時工、勞務派遣等多種靈活就業形式,形成創業就業的互促互動機制。
9.改善創業環境
全面推行招商引資項目代辦制、非稅收入統收制、行政處罰聽證制、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跟蹤服務制、民主評議制和信息快報制、目標管理考核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審批項目。對確需審批的項目,實行″一站式″服務,″一個窗口″收費。嚴格規范收費行為,除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向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收取任何其他費用或接受有償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進入企業檢查。依法進行的檢查、評比、考核,須報縣級人民政府或市級以上主管部門批準。對企業作出重大行政處罰的,處罰機關應報當地優化辦備案。禁止多頭檢查、處罰、收費,限制重復檢查、處罰、收費。未經法定程序,任何單位不得凍結、沒收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合法財產,不得查封經營場所。行政執法實行告知在先、處罰在后的制度,不得“以罰代管”、“不教而罰”。實行執法責任制和有錯無為問責制,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優化經濟環境。
10.培育創業文化和創業精神
加大宣傳、教育、引導力度,報紙、電視、電臺等傳媒要開辟全民自主創業的系列專欄,各部門單位要深入開展全民自主創業有關政策、文件等的學習討論,各級干部和群眾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努力破除安于現狀、小富即安、嫉能妒富的不良心態,倡導敢闖敢試、迎難而上、銳意進取的創業精神,形成鼓勵創業、支持創業、投身創業的時代風尚,營造崇尚創造、褒獎成功、寬容失敗、善待他人的社會氛圍,使想創業、敢創業、善創業、創大業成為全市上下的共同追求。
11.建立創業激勵機制
嚴格執行《促進經濟發展的財政獎勵暫行辦法》,重點獎勵吸納就業人員多、科技含量高、財政貢獻大的創業發展項目。鼓勵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積極探索建立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企業經營業績相適應的薪酬激勵制度,對有突出貢獻的技術人員、業務骨干、經營管理者實行期權激勵。建立健全人才資本和科研成果有償轉讓制度。實行品牌培育獎勵辦法,支持企業爭創省以上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商標。每年評選一批創業典型和致富能人進行表彰獎勵,切實提高他們的社會政治地位。
12.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創業富民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來抓,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地要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建立統一、高效、協調的工作機構,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為推進全民自主創業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市里由“民營岳陽”工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日常事務由市政府辦抽調專人具體承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從本地本部門實際出發,抓緊制定、落實扶持全民自主創業的具體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考核體系,將促進全民自主創業列入民本岳陽九項工程考核和督查范圍,定期督查,年終考核,推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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