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全國煤礦瓦斯防范工作的通知
一、評選范圍和推薦名額
(一)評選范圍
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先進集體:煤礦企業、煤層氣企業、煤炭行業管理、科研咨詢機構、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發展改革、科技等有關部門,以及上述單位、部門的內設機構和所屬單位。
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先進個人:上述單位、部門在職干部職工。
(二)表彰與推薦名額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分配給我省的表彰名額為:先進集體5個,先進個人17名。我省推薦名額為先進集體10個,先進個人34名(推薦名額分配見附件2)。
二、評選條件
(一)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先進集體
堅持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1、煤礦企業:瓦斯防治理念先進,主體責任落實到位,瓦斯治理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嚴格執行瓦斯先抽后采、抽采達標和區域性防突等國家瓦斯防治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安全投入充足;近年來所屬煤礦未發生重大以上瓦斯事故。
2、煤層氣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煤層氣開發利用各項規定,積極開展煤層氣勘探開發,煤層氣產量、利用量居全國前列;較好地完成國家下達的煤層氣抽采利用目標;未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3、科研咨詢機構:煤礦瓦斯防治基礎理論研究取得重大突破,技術成果達到國內國際領先水平,技術和咨詢服務規模大、效益好,在推動自主創新、提高生產效率、保障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4、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業單位:在創新煤礦瓦斯防治體制機制、加強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完善政策措施、推動科技創新、健全瓦斯防治機構、強化安全監管監察、建設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推進煤礦兼并重組、整頓關閉和安全改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二)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先進個人
1、堅持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積極投身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抽采利用工作,在煤礦瓦斯防治組織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政策措施落實完善、技術裝備研發、安全監管監察、煤礦安全改造、煤礦兼并重組、推進煤層氣(煤礦瓦斯)規;_發利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3、愛崗敬業,甘于奉獻,關心集體,團結同志,作風正派,廉潔奉公,具有強烈事業心和高度責任感,模范帶頭作用突出。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嚴格評選程序。省級煤礦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全省的推薦工作,各市煤炭工業局會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地區的推薦工作。推薦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經民主推薦、廣泛征求意見、集體研究決定,自下向上逐級進行。
1、各申報單位要認真組織本單位的評選推薦工作。由基層單位經民主程序提出推薦人選,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于2013年8月10日前將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3)、推薦對象簡要事跡、推薦工作報告等初審材料(含電子版),加蓋當地負責推薦單位公章后上報山西省煤礦瓦斯防治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市級評選機構負責審核本地區、本部門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推薦對象的身份(資格)、簡歷、事跡的準確性。省屬國有集團公司推薦對象直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煤礦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煤炭廳)審核。
3、省煤礦瓦斯防治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并確定擬推薦對象后,報全國煤礦瓦斯防治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經初審通過后在全省范圍內對正式推薦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公示結束后,請各單位于2013年8月25日前將推薦對象匯總表(附表3)、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附件4)、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附件5)、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附件6)、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附件7)、企業征求意見表(附件8)、公示材料原件(含上述材料電子版)加蓋當地推薦單位公章上報山西省煤礦瓦斯防治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山西省煤礦瓦斯防治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將正式推薦材料加蓋省級相關部門公章后上報全國煤礦瓦斯防治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煤礦瓦斯防治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薦對象進行復審,提出擬表彰對象名單并在全國公示5個工作日。上述材料用A4紙規格上報,一式5份(表格在國家能源局網站www.nea.gov.cn下載)。推薦的先進個人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張。
5、全國煤礦瓦斯防治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示情況,研究確定正式表彰對象。
(二)堅持評選條件。各單位、部門和企業要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推薦的先進單位和個人要有突出事跡,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評選表彰要向基層和工作一線,不評選副司局級或相當于副司局級以上單位和個人,不評選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全省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內。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并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可按科研人員對待。推薦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征求干部管理、紀檢、監察、計劃生育部門意見;推薦企業負責人,須征求企業所在地工商、稅務、審計、紀檢監察、環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監管監察、計劃生育部門意見;推薦企業,須征求企業所在地紀檢監察、審計、工商、稅務、環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監管監察等部門意見。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造成嚴重職業病危害,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的企業,其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
(三)嚴肅評選紀律。各單位、部門和企業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進行推薦評選,加強對推薦評選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或者變相收費。對于偽造身份、編造事跡,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人選,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相應名額;對在評選表彰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按時報送材料,確保工作進度。各地要按照推薦程序進行本單位的推薦、公示等工作,確定參加評選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統一制作的表格填寫,要抓緊時間,按照規定的時間進度上報有關材料。
四、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先進集體”和“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先進個人”稱號,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安全監管總局聯合頒發獎牌(獎章)和榮譽證書。
五、組織領導和有關要求
為做好評選表彰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山西煤監局聯合成立山西省煤礦瓦斯防治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負責全省推薦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山西省煤炭工業廳瓦斯防治與利用處,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各有關地區、部門和企業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推薦評選有關要求,認真推薦、嚴格選拔,按時完成推薦上報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