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萬柏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人才補貼專職工作人員進行筆試的通知
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公司為萬柏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人才補貼專職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已完成,筆試準備工作已就緒,現將筆試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筆試時間:
2022年6月22日下午15:00-17:00
二、筆試地點:
學府考研(太原分校)
具體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75號良園東2門
三、筆試準考證打印方式和時間
(一)打印方式
登錄紅杰人力線上考務系統http://bm.hjrlrc.com打印準考證。
(二)打印時間
2022年6月21日15:00--6月22日14:00,超時將無法打印,如因未按規定時間打印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規定打印時間內如遇問題請及時致電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招聘部電話。(為避免集中打印,出現系統暫時繁忙或無法打開界面等狀態,請廣大考生自覺分批次、分時段錯峰打印準考證。)
四、考生須知:
(一)筆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內進行;
(二)筆試當天考生必須憑48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國家電子健康碼、行程碼綠碼完整截圖的彩色打印件(A4紙張大。、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入場后至考試結束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
(三)考生進入筆試地點前須進行體溫檢測,體溫超過37.3℃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須自備口罩,筆試期間必須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除口罩外,進入考點、參加筆試應當全程規范佩戴口罩;
(四)入場時僅限帶一支黑色中性筆,同時保證不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帶有接收功能的電子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橡皮、鉛筆、修正帶、手表、尺子、膠帶、各類飾品、各類鑰匙等物品進入考場。
(五)考生進入考場,須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覺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六)參加筆試科目的考生,請在密封線內作答,超出限定區域的答案無效。
(七)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于有作弊,無理取鬧,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報考者等行為的考生,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特別提示:本次筆試除采取線下監考的方式,同時采用高清16倍語音自動抓拍成像設備進行同步監考,對所有進入面試環節的報考人員逐一進行視頻回放,做為二次監考,發現作弊行為的立即移交司法機關和相關部門處理,并取消錄用資格。
*在筆試環節中出現筆試成績異常者或二次視頻監考有異議者,需參加二次線下筆試,以二次線下筆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五、防疫要求
考生須知悉并遵守市疫情防控要求,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筆試地點,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響筆試。
(一)即日起,建議在省內的考生不要離晉,并盡量避免與外地來(返)晉人員接觸;考生應注意個人衛生與防護,規范佩戴口罩出行,堅持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保持“一米線”安全社交距離。
(二)嚴格落實測溫、掃碼(場所碼、健康碼、行程卡)、查證(考前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戴口罩等重點場所疫情防控“四要素”,體溫>37.3℃、健康碼非綠碼、行程卡帶“*”號、無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不得參加筆試。
(三)考生須按要求主動接受測量,經現場確認有可疑癥狀的(體溫37.3℃以上,出現持續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立即到就近發熱門診或定點醫院進一步診療。
(四)根據國家、省、市疫情防控動態規定,必要時將對有關防疫工作要求進行適當調整。
(五)凡違反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通知將在紅杰人力人才官網發布;相關筆試信息,也可電話咨詢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咨詢專線。
咨詢專線:0351—5686108、7656999、15525487788
15383618899、13073568899、15635378899
本通知由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山西浦東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考生承諾書
姓名:
身份證號:
電話:
家庭住址:
在2022年太原市萬柏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錄考試過程中,本人自覺遵守并將繼續遵守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如下:
1、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的秩序。
2、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3、入場時僅帶一支黑色中性筆,同時保證不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帶有接收功能的電子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橡皮、鉛筆、修正帶、手表、尺子、膠帶、各類飾品、各類鑰匙等物品進入考場
4、入場時,自覺接受監考教師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違規物品檢查,并對監考教師予以協助和配合;入場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靠近走道一側上角以備查驗。
5、考前20分鐘進入考場,考點發出開考信號后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后不再入場,考點發出考試結束信號后立即停止作答,交卷出場后不再進場續考,也不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6、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向監考教師詢問?荚嚱K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根據監考教師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在考場逗留
8、如本人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行為,將接受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9、本人近期(自今日起前14天內)未到過疫區、有病例報告的村(社區),未接觸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未接觸過來自疫區或有病例報告的村(社區)發熱或有呼吸道癥狀的患者。
10、本人目前身體健康且近期內(自今日起前14天內)沒有出現發燒、咳嗽、胸悶等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有關的癥狀。
11、自覺戴口罩、自覺接受醫療機構流行病學調查,主動配合考試組織單位進行健康監測,當出現發熱(體溫≥37.3℃)、乏力、干咳等不適癥狀時,及時報告并按照規范流程就診。
12、考試期間嚴格遵守和落實疫情防控相應措施。本人完全了解上述內容,承諾遵守,并對所承諾的事項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人(捺。
2022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有關考試違法行為處理的規定
二十四將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修改為:“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皢挝环盖翱钭锏,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十五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盀樗藢嵤┣翱罘缸锾峁┳鞅灼鞑幕蛘咂渌麕椭,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盀閷嵤┛荚囎鞅仔袨,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按嫠嘶蛘咦屗舜孀约簠⒓拥谝豢钜幎ǖ目荚嚨,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三十 將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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