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地點:
山西省人才招考測評基地(山西綜改示范區安泰信產業園A區702棟,從702南門進入考場)。
(三)資格復審對象:
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詳件附件1)。
(四)資格復審材料
資格復審主要審查考生報名時填寫信息的各類證書原件等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忌鷧⒓淤Y格復審需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一寸紅底照片2張;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境內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及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專業機構翻譯的中文版成績單;
(5)報名表(應包括在現有崗位取得的成績等,詳見附件2);
(6)資格、資質證書等(已通過考試未領證者,須提供成績單或相關證明);
(7)筆試準考證;
(8)已參加工作者,需提供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9)所報崗位其他要求的證明材料。
二、聲明
(1)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復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考生體檢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環節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出現以上情況形成的面試名額空缺,按照各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