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關于調整增補全省新聞出版業重點項目庫的通知
各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機關各處室,山西日報報業集團,山西出版傳媒集團,太原日報報業集團,非時政類報刊傳媒五大集團等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有效實施項目帶動戰略,結合“十二五”發展規劃中期評估工作,現就全省新聞出版業重點項目庫調整增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已入庫項目的評估工作
(一)主要任務:各項目承擔單位對列入《山西省新聞出版業“十二五”發展規劃》附件1、附件2中的重點項目進行中期評估。
(二)評估方式:本次項目評估采取對口逐項報送的原則,即:
1.列入山西省新聞出版業“十二五”規劃重點項目庫的現有項目評估,省直單位的由省局和主管單位負責組織,其余由各市局組織。
2.列入山西省“十二五”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規劃項目庫的項目評估,對照其類別劃分,分別由省局出版管理處、科技與數字出版處組織實施,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配合。
(三)評估要求:應準確全面地把握本行業領域重點項目的推進實施情況,按照“已完成、進行中、核批中、論證中、已擱置”等5種類型,科學合理地劃分入庫項目。對于已擱置項目,要提出調出調整的具體意見。
其中,投資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應提供1000字以內的推進情況簡介,主要內容包括:該項目進展情況、經費籌措情況、預期或已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二、新增入庫項目的申報工作
(一)主要任務:組織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符合國家和省文化產業政策,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示范引領作用的新聞出版項目,申報新增列入全省新聞出版業重點項目庫。
(二)申報主體:山西省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新聞出版單位以及從事新聞出版業務的相關法人單位均可提出項目申請,經同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初步審查同意后,報送至省新聞出版局。
(三)申報要求:各項目申報單位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報《山西省新聞出版業重點項目推薦表》。(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規劃項目庫的有關工作,由省局出版管理處、科技與數字出版處負責組織實施)
為保證項目的落地率,新增項目必須提供項目意見書或可研報告,方可申報入庫;能在2015年底前完成的項目,享有優先入庫的權利;目前已基本完成,但前期未能列入我省新聞出版業項目庫的優質項目,亦可申請補充入庫。
三、報送要求
(一)各處室各單位應嚴格落實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相關工作,確保評估材料客觀真實、申報材料完整可信。
(二)相關材料應于9月25日前,經單位負責同志簽批后,報送至省新聞出版局。其中,書面材料一式3份、電子稿1份。
聯系人:潘焱(4922120)朱小平(4922232)
電子郵箱:sx4922120@126.com
(三)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省局相關部門溝通聯系。
附件:山西省新聞出版業重點項目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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