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山西省人大財經委和省交通運輸廳舉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發布該《條例》將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省交通法制建設上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新《條例》共9章55條,分別對高速公路養護管理、經營與服務、服務區、路政、超限運輸、應急與救援、違反條例的法律責任等方面都進行了規范。
近年來,我省高速公路快速發展。隨著我省高速公路投資、建設、經營主體逐步走向多元化及高速公路通車里程的增加,一方面,廣大人民群眾對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和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高速公路在養護、經營、使用、管理等方面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亟需通過立法予以解決。
2006年3月頒布施行的《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雖然對規范高速公路管理,促進我省高速公路事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省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原《條例》已經不能適應我省高速公路發展的現實需要。所以,《條例》的修訂工作被列入今年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2013年7月2日,《條例(草案)》經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上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稐l例(草案)》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初審后,與2013年9月29日第五次會議順利通過,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