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近日分別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簽署了《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合作備忘錄》,山西順利成為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地區,省內中小企業可通過深滬交易所備案發行私募債解決其融資難題。
中小企業私募債是指境內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交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券。與銀行貸款相比,私募債券具備審核周期短,募集資金使用靈活,綜合成本低等特點。
去年5月22日,中小企業私募債全國試點啟動。截至今年6月底,滬深交易所已有210家企業完成中小企業私募債備案發行,籌集資金269.9億元,私募債券發行已日益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品種。
山西省中小企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小企業私募債是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設計的金融產品,具有財務門檻低、發行程序便捷的特點,是促進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創新舉措。今后將從“山西股權交易中心”866家掛牌企業中選擇高質量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積極做好前期準備,進入備案階段,準備上市發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根據山西省政府和深滬交易所簽署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合作備忘錄》及相關法律法規,符合條件的山西省未上市非房地產、金融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為規范中小企業私募債業務,山西省要求,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尤其是對信息說明書中的資產負債情況、投資收益、還款來源等關鍵信息做出清晰詳實的闡述;此外,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要對申報材料和企業進行嚴格審計和盡職調查,確保整個過程依法合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