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普通市民來說,買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如今,隨著二手房交易越來越多,不少人為了方便,選擇中介機構來進行交易。在交易中,賣房者希望盡快拿到房款,購房者希望能在交付房款后順利過戶,但由于交付房款和過戶需要一段時間,所以存在很多風險。近日,市房管局發布了“關于保障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的提醒”,提醒市民注意二手房交易安全,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中介挪用資金買家利益受損
張女士需購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并委托某房產中介公司。辦理委托手續時,張女士按中介的要求先支付了20萬元的首付款,并等待房產中介聯系房主簽訂購房合同后支付余款。此后,張女士耐心等待半個月,打電話給中介,中介聲稱正在與房主協商,希望給張女士再多些優惠。這時,張女士對房產中介產生了疑心。后來才知道,該中介拿著購房者的首付款去炒期房。而這家中介投資未得到收益且難以出手,導致投資款項無法快速回籠,延誤了多位購房者的交易流程。
隨著二手房交易增多,中介挪用、侵占購房者房款的事情時有發生。在二手房交易時,中介要求交易資金要打到中介公司賬號上。房款被中介公司挪用、交易款失蹤成為房地產中介機構經常出現的問題。
對此,市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房地產中介機構擅自收取客戶交易資金,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也極有可能對買賣雙方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失,這種做法很容易使購房者的財產遭受損失。
買家可免費申請資金托管
面對如此中介,普通市民該如何避免損失?又有哪些有效的方法應對?根據目前現有的辦法,可通過免費申請資金托管等手段,保證交易資金的安全。
市房管局工作人員介紹,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對于手續合法的房產,為保證交易資金安全,可在房管局免費申請交易資金托管業務,由政府作為第三方來進行資金監管,可有效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辦理房產交易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向市房地產交易市場提出申請,進行交易資金的托管(托管資金不計利息,資金托管不收費)。買賣雙方、市房地產交易市場、資金托管銀行四方在市房地產交易大廳簽訂存量房資金托管協議,并填寫太原市存量房資金托管審核單。
另外,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交易雙方還可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交易資金,交易資金的劃轉應當經過房地產交易資金支付方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簽字和蓋章。等到過戶手續辦結后,方能買方拿證、賣方拿錢,最終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