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幫扶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
晉政辦發[2014]43號
太原《富士康科技集團》大量招聘普工,暑期工 男女不限,16.5---35周歲,煙疤,紋身,體檢不合格,可包進。工資待遇底薪:1800綜合工資3500元。常年招聘,<招校園,縣,市,代理》代理待遇優厚,介紹一個人返錢300---500元回報,無需投資,只要勤勞就會有回報。富士康不收取任何費用,收費不代表富士康。聯系山西紅杰人才市場、主管,電話:0351--5241147:7562287:15534070939,.咨詢QQ:939875214。QQ534822218 紅杰人力人才網
【招聘求職首選山西-太原杰人力人才兩大市場】--【紅杰人力人才網hjrlrc.com】 電 話:0351-5241147 7562287 E-mail: 534822218@qq.com 微信 號:h7562287 公眾平臺:山西紅杰人才市場 地 址: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唐槐路18號(富士康南三門向南500米路西) 網 址:m.a4b5c3.cn【紅杰人力人才網】 乘車路線:乘877路、879路、836路 、13路、840路、870路、 紅杰人力人才市場地址:(富士康到富士康)路在富士康終點站下車富士康南三門向南(唐槐路)500米路西;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積極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幫扶困難企業渡過難關,鼓勵企業不裁員、不降低一線職工收入
,確保完成2014年就業目標和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標,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幫扶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困難企業年度內可緩繳五項社會保險費
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情況下,經認定的困難企業可以申請緩繳2014年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2014年1月至12月企業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以對應月分別計算,緩繳期一年,緩繳社會保險費的還款期限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企業在緩繳期間,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繼續按月申報;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仍由企業按月代扣代繳。其中,企業繳納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醫療保險費不在緩繳范圍。緩繳期內,企業可以正常辦理職工退休手續,經辦機構負責正常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參保職工正常享受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職工繳費年限連續計算,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計征滯納金。
二、使用失業保險基金給予困難企業政策補貼
各市在確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對困難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補貼執行期為2014年,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參照就業專項資金對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確定,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確定。上述兩項補貼,同一企業只能享受1項。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局可按照參保人員總量的10%~15%確定用于困難企業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資金規模,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對于困難企業組織職工開展在崗培訓的,企業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培訓補貼。培訓補貼標準參照就業專項資金對個人參加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確定,對企業補貼總額度不超過企業培訓費用總額的50%。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局原則上可按照參保人員總量的5%左右確定困難企業在崗培訓補貼資金規模。
三、推動企業與職工開展協商穩定勞動關系
積極推動各類企業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國有和國有控股困難企業要帶頭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于深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指導意見》(晉辦發〔2013〕16號),重點圍繞工資按時支付、穩崗增效措施等內容開展集體協商,企業方和工會共尋對策,共克時艱,做到不裁員,不降低一線職工收入。鼓勵其他困難企業通過開展集體協商,采取靈活用工、彈性工時、彈性工資、組織培訓等措施,共同應對當前經濟困難,穩定就業崗位。
指導困難企業按照《山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通過與職工個人協商一致,在繼續保留勞動關系的情況下,鼓勵職工在約定的時期內,到其他缺工領域勞動。約定期滿,勞動者返回原企業工作,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
四、加強對企業經濟性裁員的指導和管理
企業經濟性裁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一次性裁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要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制訂裁減人員方案并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裁員行為的事前指導、事中監督和事后服務,加強對企業裁員規模的調控,避免將職工集中推向社會。要指導企業妥善處理被裁減人員的勞動關系,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避免引發勞動糾紛。要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對企業違規裁員、惡意造假、規避裁員報告等行為給予嚴肅查處。要認真做好被裁減人員的社會保險接續和再就業服務工作,通過加強技能培訓,落實再就業和自主創業優惠政策等措施,為職工實現再就業創造條件。
五、困難企業的條件和認定
(一)困難企業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2013年12月底之前,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2.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4年一季度,企業連續一個季度以上利潤指標同比下降30%以上,出現嚴重虧損,資金周轉困難;
3.2014年1月以來企業沒有裁員,且承諾年內不裁員、不降低一線職工收入;
4.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
(二)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填寫《山西省受經濟下行影響困難企業認定表》,并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財務報表、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報當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局共同審核認定。省屬以上困難企業直接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審核認定。
六、相關操作程序
(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程序
經認定的困難企業填寫《山西省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經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初審、省社會保險局審核,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與參保地經辦機構簽訂《山西省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協議書》,辦理緩繳及清償手續。
(二)失業保險補貼的申請、審核和撥付程序
經認定的困難企業填寫《山西省困難企業失業保險補貼申報審批表》,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補貼申請,報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經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復核同意后,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補貼資金撥付困難企業賬戶。企業同時申請享受崗位培訓補貼的,還需提供培訓人員花名冊、企業支付培訓費用的證明、培訓考勤表、試卷及培訓合格證書等材料。
七、建立統計報告制度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企業生產經營變化情況,加強對困難企業幫扶政策落實情況的分析研判,提高幫扶政策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建立困難企業基本臺賬,每月匯總統計緩繳社會保險費、給予政策補貼涉及的企業戶數、職工人數、資金總額等。從2014年6月開始,各市每月底將本行政區(包括所屬縣、市、區)幫扶困難企業政策落實情況統計表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