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教基函〔2014〕97號
各市教育局:
為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深化課程改革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意見》(教基二〔2014〕4號)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深化基礎教育教學改革 創新育人模式的實施意見》(晉教基〔2014〕47號)精神,省教育廳決定開展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項目試點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從2014年起,用2-3年時間,統籌協調各種資源、力量,在全省選擇部分市、縣和若干所學校開展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試點工作。通過項目試點,推動中小學課程實施、課堂教學改革、教育信息化應用、教學設施設備管理使用等關鍵領域和主要環節的集中攻關、重點推進,全面推進全省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努力實現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員育人。
二、試點項目
1.全面深化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創新項目試點工作。由山西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牽頭,在全省分別選擇若干縣(市、區)、學校作為試點(名單見附件1),開展包括校外及學區教育、教學資源的開發利用,課程標準中有關教學、活動建議的實施,跨學科、跨課程項目學習,創新型教師的能力建設,校本課程標準的探索與研究,新教學模式下學生作業的改革與探索、學生社團活動的建設與管理、學生自主管理的探索與研究、紙筆考試試題的改革與探索、綜合素質評價的改革與探索等十個方面的課題研究。
2.教育信息化應用試點工作。由山西省電化教育館牽頭,在全省分別選擇若干市、縣、學校為試點(名單見附件2),實施基礎教育信息化“人人通”、基于學生自主學習的微課(視頻)資源建設與實踐應用、教育信息化促進區域教育均衡發展研究等三個實驗項目研究。
3.中小學教學裝備使用試點。由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牽頭,在全省選擇若干小學、初中、高中學校為試點(名單見附件3),開展學校教學裝備管理、使用改革研究。
三、工作要求
1.省教育廳將建立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項目試點工作管理機制,成立專家團隊,定期指導試點工作。建立試點工作督查機制,對項目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隨機督查、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確保項目研究質量和進展。
2.負責試點工作的山西省教育科學研究院、電化教育館、教育技術裝備中心,按照省教育廳的相關要求,要落實項目工作負責人,制定項目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建立項目工作推進計劃和工作制度,確保按時完成任務。各牽頭單位要建立協調溝通機制,互相配合,確保各項研究有序開展。
3.承擔試點任務的市、縣和學校,要加強與試點工作牽頭單位的聯系,建立完善的項目試點工作制度,加強組織和保障,確保按時結題,達到預期目標。
4.各市要加強對轄區內承擔試點任務的縣或學校的支持,積極創造有利條件,保障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市、縣級教研、電教和裝備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省級教研、電教和裝備管理部門,參與試點工作,率先做好試點經驗推廣的前期準備。
山西省教育廳
201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