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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的通知 |
http://m.a4b5c3.cn 2013/8/7 來源:紅杰人力人才網 閱讀:2838次 |
關于調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3]65號)精神,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制度,決定對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3年7月1日起,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補助應不低于我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不低于保額3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按我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50%對見習單位給予見習補貼。
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見習單位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落實相關待遇標準的見習單位,應責令改正。未按要求改正的,應取消其就業見習單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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